2013年8月6日,記者從商務部獲悉,巴西貿易保護局近日已致函我國駐巴西使館經商參處,稱已結束對進口自中國的汽車輪胎反傾銷復審,復審結果決定將對我國產汽車輪胎征收1.08至2.17美元/公斤的反傾銷稅,為期5年。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巴西對中國輪胎進行的反傾銷調查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主要針對13寸和14寸的國產機動小客車輪胎,去年巴西提出反傾銷調查時我方曾提出抗訴要求,此次巴西方面發布公告是對去年調查結果的裁定和公布。
據悉,2008年和2009年,巴西曾兩次對我國產機動小客車進行反傾銷調查,征收反傾銷稅。近年來除我國外,巴西曾對多個國家的乘用車輪胎展開反傾銷調查。巴西輪胎工業協會認為巴西輪胎的產量增速遠低于汽車產量,數據顯示,今年前四個月巴西輪胎產量同比僅提升4%,而同期汽車產量同比增幅則高達17%,該協會將這一現象歸咎于規模不斷增大的輪胎進口量。
今年6月,巴西宣布對進口韓國、泰國、南非、俄羅斯、臺灣及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乘用車輪胎展開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