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了《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了“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交通運輸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的新理念,以“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節能環保運輸裝備應用、集約高效運輸組織體系建設、科技創新與信息化建設、行業監管能力提升”為主要任務,以“試點示范和專項行動”為主要推進方式,實現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指導意見》是首次圍繞大交通制定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指導意見,適用于鐵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郵政各個領域,對整個交通運輸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作出了統籌安排和總體部署。《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保障實現國務院確定的單位GDP碳排放目標的前提下,全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意識明顯增強,運行體系機制更加完善,科技創新驅動能力明顯提高,監管水平明顯提升,行業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明顯成效,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生態保護得到全面落實,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指導意見》提出了強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綠色循環低碳要求等五方面22條具體任務,全面覆蓋了交通運輸行業資源節約、能源利用、控制排放和保護環境等內容;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激勵力度、開展試點示范、強化考核評價、培育綠色文化、深化交流合作等六條具體措施。
全領域、全過程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理念在《指導意見》得到充分體現。《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交通運輸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一方面,《指導意見》全面覆蓋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輸裝備應用、運輸組織體系建設、科技創新與信息化建設、行業監管能力建設等五個方面;另一方面,明確要求樹立全壽命周期成本理念,將節約能源資源要求貫徹到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施工、運營、養護和管理全過程。
《指導意見》要求形成政府、企業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協同推進機制,進一步強化了政府對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支持、引導和督促作用。健全管理體制方面,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層面設立綠色低碳交通運輸發展領導小組,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明確相應的綠色低碳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交通運輸重點用能企業應有相關的責任部門和人員,負責本企業能源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財政激勵機制方面,積極推動爭取地方財政設立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研究實施在工程預算或概算中加大生態保護、生態恢復、污染防治與節能設施設備投入的方案;加大科技資金對能源資源節約、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等領域的支持力度。健全監督考核方面,研究制定并嚴格落實綠色低碳交通運輸發展考核評價辦法。
《指導意見》進一步突出了試點示范推進機制。開展部省協同推進綠色低碳交通運輸發展行動;深入推進重點用能企業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扎實開展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科技專項行動,積極打造一批綠色低碳交通科技示范工程;積極開展區域性和主題性試點、生態建設和修復試點、環境監測網絡試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