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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拉開帷幕。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五征集團董事長、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會長姜衛東直擊行業發展的熱點與難點,就卡車司機們關心的問題,提出關于保留總質量為3.5噸至4.5噸輕型自卸汽車的建議。
背景
針對近年來超標輕型載貨汽車發生的安全事故,國家工信部、公安部擬訂了《輕型車技術規范》(討論稿),對車輛技術條件進行規范,指出“具有自卸功能的輕型貨車(包括垃圾車、隨車起重運輸車等運輸類產品)總質量應小于等于3500kg”,這就意味著保留總質量為3.5噸以下的輕型汽車和4.5噸以上的中重型汽車自卸功能,總質量為3.5噸至4.5噸的輕型自卸汽車將被取消。
思考
姜衛東代表認為,單純取消總質量為3.5噸至4.5噸的輕型自卸汽車缺乏科學依據。從近幾年發生的輕型汽車事故來看,各類車輛都或多或少存在不規范的情況,但嫌疑車絕大部分都是超標車,而符合標準的車輛極少發生事故。現行的國家標準法規對微卡、輕卡、中卡、重卡車輛都允許有自卸功能。如果僅因總質量3.5噸至4.5噸的超標輕型自卸汽車出現幾次事故,就對此類別車輛的功能進行限制,一禁了之,沒有科學的道理,不利于汽車行業更好地服務國計民生,也不能有效地滿足市場和消費者的合理要求。
當前,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物流量成倍增長,要求企業以提質、降本、增效為導向,由傳統的運輸服務向創新物流服務發展。輕型自卸汽車因特有的自卸功能和機動靈活性,被廣泛應用于農村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散裝運輸,建筑裝飾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以及城鄉生活垃圾運輸。姜衛東代表在提案中提到,輕型自卸汽車的自卸功能替代了人工裝卸,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提高了效率,降低了勞動強度,增加了社會效益,也有效避免了人工裝卸的安全隱患。
建議
基于對行業的深刻理解與洞察,姜衛東代表建議國家工信部、公安部進行充分論證,在滿足社會需求的情況下,規范輕型汽車的技術要求,保留總質量為3.5噸至4.5噸輕型自卸汽車品類。同時強調逐步放寬載貨汽車使用場景限制,并嚴格輕型載貨汽車的技術條件,加強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嚴格車輛掛牌等管理,強化“大噸小標”、“超限超載”治理,確保在用車輛安全行駛,促進物流行業和汽車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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