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月20日,成品油價格調整后,新余市場上柴油價格每公升為7.03元,調整幅度比2006年3月26日每升4.27元上漲達64.6%。基于此,該市物價部門決定按燃油價格上漲60%—69%的檔位,允許跨市公路客運加收燃油附加費。50公里(含)以內每張票加收1.8元,50公里以上至100公里(含)內每張票加收3元,100公里以上至200公里(含)內每張票加收6元,200公里以上至300公里(含)內每張票加收9元,300公里以上每張票加收12元。比如,新余至南昌全程187公里,旅客需多掏6元車費。
該市物價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燃油附加費作為旅客運輸的燃油差價,在票外加收,車站代收的燃油附加費,扣除票據等費用后,應全部返還公路旅客運輸承運人,車站和其它部門不得從中提取代理費等費用。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票價因國家已給予財政補貼,不加收燃油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