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高速拖車費用漫天要價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高速救援清障車對于卡車司機來說絕對是最不想面對的車輛,畢竟跟路政與警車打交道的日子遠比跟清障車要好太多。但現在不少高速路上的清障拖車就如同吸血鬼般壓榨卡車司機原本就可憐的利潤。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事故,車主多求助于路政部門或高速交警,并交由專門的拖車公司處理,拖車公司將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的機動車拖移至指定地點并收取相關費用。但由于拖車價格沒有統一標準,由拖車公司自己制定,“漫天要價”常由此而出。在搜索引擎輸入“高速拖車費用”,出來的結果五花八門,動則上千的拖車費到處可見。
大多拖車公司都是在處理完事故和拖完車后才告知車主相關費用,因此該收費具有較強的強制性,也往往引起糾紛。2013年年初,一輛大型貨車在行駛至煙威高速牟平金山港大橋附近時發生意外事故,貨車駛離高速路,沖進隔離帶。司機聯系拖車公司后,被告知需要拖到養馬島高速出口,路程約20公里,拖車要價高達13000余元!
近幾年部分省份開始陸續出臺拖車費起步價等相關規定。但 每個省份都有自己不同的救援收費標準。網上查詢例如湖南,對一、二、三、四、五型車因事故或故障須拖離高速公路的,拖車費的基價分別是10公里280元、380元、450元、500元、580元。每超過1公里,分別加收15元、20元、22元、25元、27元。而在山東,相應車型所收取的價格又有所不同(如下表所示)。標準的制定并沒有一個相應的依據,這也是造成收費混亂的一個原因。
山東高速清障收費標準
除了救援費用,現在的高速救援隊還提出了“放空費”的概念,這個費用也是每個省份都不同的。例如在河南,當清障施救單位應故障車輛司機(貨主)要求到達故障現場,卻因為司機(貨主)原因取消拖曳(牽引)、轉運作業時,故障車輛司機(貨主)需要支付放空費,標準為200元/次。而在重慶,如果車主取消救援作業,那需要支付救援費用50%的“返空費”。
事實證明,雖然越來越多的省份都出臺了自己的高速救援收費標準,但想要做到透明收費這一點卻是困難重重,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據了解,現在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或者故障車輛仍由高速交警負責協調車輛清障。業務壟斷、沒有統一的標準,使高速拖車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按道理來說,拖車服務應是社會公共化服務范疇,相關部門應負責監督和制定拖車行業準入機制,由國家制定救援的服務標準和收費價格標準,而不應該完全市場化。
建立真正有效的監管體系,才能有望解決高速拖車亂收費這一現象。相關部門應該對拖車行業的收費和具體的施救過程進行監管、對拖車行業收費混亂的現象及時給予整治。同時,在車主需要拖車服務時,作為國家機關的事故處理部門,應當對拖車這樣帶社會公益救助性質的行業收費進行監督,這樣有利于監督拖車行業的正當、有序競爭和發展,也能有效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
但可惜的是,從現在看來,高速拖車收費混亂的問題在短時間內還不能得到解決,所以為了不讓這些表面善良的“吸血鬼”得逞,小編希望所有的司機都安全駕駛,盡量不給高速拖車壓榨的機會。(商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