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提到危險品運輸,不少人都會聯想到一些涉及危險品車輛的特大交通事故。這個行業在不少普通人心目中就是移動的炸彈。在相關的條例方面,很多省已經規定夜晚禁止危險品運輸車上高速,這就如同禁止卡車白天進城一樣不公平。其實按照車禍的造成的傷亡來說,危險品車輛所占的比例非常小,但這并不能消除人們對危險品車輛的恐懼。如何讓危險品運輸車更安全,除了禁止上高速這種毫無技術含量的要求,應該在危險品車輛管理規定上下功夫。
國內使用的是2005年頒布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不得低于70公里,不得高于90公里。自2012年9月1日起,國家強制性要求危險品車輛必須是前盤式制動器,且應裝備緩速器或其它輔助制動裝置。這對于國內很多危險品運輸車輛都是一個硬件的提高,但這遠遠不能滿足危險品運輸的苛刻要求。
歐洲:ADR條例保障危險品運輸安全
在歐洲,危險品運輸車有一套完善的規定去約束,這個名為危險品公路運輸歐洲協議(Autorisation Dangerous Road 簡稱 ADR)對歐洲范圍內的危險品車輛有著詳細的硬性規定。
歐洲的危險品運輸車車頭都有橙色標志
ADR要求,車輛的行駛體積大于1000升的油罐車需持有黃卡許可證方可上路,車頭必須懸掛橙色標志以標明運輸危險品種類。危險品運輸車需嚴格遵守規定及交通禁令,按規定日期及規定路線行駛。所有危險品運輸車如果車輛總重超過10噸,必須嚴格遵守限速規定:高速公路80km/h,普通公路60km/h,居民區50km/h。
除了上面的規定之外,ADR還對車輛的硬件設施有著很高的要求,總重超過10噸的車輛,需從硬件上對車輛進行限速,在傳動器上配備電子或電磁減速器的車輛需要在其油箱和附件之間安裝熱隔離器, 其安全程度可以隔絕所有(包括油罐處傳來的)熱量。此外,在運送貨物發生泄漏時,需保證該裝置與泄漏物隔離。 電氣設備滅火器 易燃液體運輸車,包括除運送腐蝕及感染物質以外所有車輛,均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即配備電氣設備和滅火器。可以掛接其它車輛的機動牽引車必須對其后所有牽引車輛的安全負責,防止火災。
車輛的電氣設備需滿足以下要求:車輛的整體構造設計及組裝需滿足在正常使用下防 火和防短路的要求;電線需大于所計算出的正常能力,以避免過熱,在保險絲超電壓時能得到保護,保護車輛的電氣設備免受撞擊和扔擲損害,以及電機、減速器及排氣裝置所散發熱量的影響;電氣高度絕緣,并位于車箱后部的電線有套管保護。
在駕駛室外安裝電源總開關的同時,在駕駛室內駕駛位置邊也需要布置單獨電源總開關,同時在駕駛室內駕駛位置必須布置單獨的油路切斷按鈕,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切斷車輛的供油系統。駕駛室內所有的明火裝置、電加熱裝置及吸煙附件均被禁止。
國內:多頭監管 協調不足
而在國內,各省都按照自己的情況修訂具體的運輸法規,造成了各地在危險品運輸管理上各不一樣。再加上對危險品的管理多頭監管、協調不足,也導致危險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仍然缺失。據了解,目前國內危險品安全管理工作是由安監、消防、公安、質檢、環保、交通、衛生、工商等多個行政部門共同執行,層次繁多、程序復雜,很大程度上復雜化了危險品運輸車輛的管理。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公路運輸危化品的需求和運量在逐年增長,一份調查顯示,近幾年中國每年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在2億噸左右。如此規模的運輸量還在不斷增長,要讓危險品運輸更加安全,除了車輛硬件升級,與時俱進的相關條例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