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8月下旬交通部減免水路涉企收費項目后,國家發改委再次為公路運輸企業減負。
昨日(9月24日),記者從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獲悉,為減輕企業負擔,從10月10日開始,發改委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重點針對建設、交通、環保、工商、消防、商業銀行等部門和行業開展檢查,檢查延續至2014年6月30日結束。
“鑒于目前針對運輸企業收費的項目太多了,所以部委頻頻減免涉企收費”,一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我國公路建設項目的投資運營體系,沿用了多年前形成的多方籌資的老路子。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提升中央財政的投入比重,才能從根本上規范公路收費項目。
全國涉企收費大檢查啟動
針對企業經營比較困難、外需不振、股市較為低迷等問題,為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相關部委陸續出臺利好政策。
今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就曾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報國家發改委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提出,要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正稅清費,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費。
9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 《關于開展全國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發改價監〔2013〕1779號),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
9月24日,針對公路涉企收費的監管,國家發改委加以細化。記者獲悉,國家發改委強調須突出對涉及中小微企業亂收費行為的查處,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工作,以國家減輕企業負擔政策為主線,將嚴肅查處國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
同時,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收費、以捆綁等方式變相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的;擅自將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的;行業協會利用行政職能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等亂收費問題也將納入國家發改委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內。
事實上,為了為中小微企業減負,相關部委不斷在公路收費上出臺利好政策。在8月29日的一場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部新聞發言人梁曉安曾披露,為規范水上涉企收費,交通運輸部將取消、免征7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中的10個具體收費項目,取消或暫停收取4項監管服務性收費。
但是,在減免收費項目之前,要算清公路企業的債務數額,才能決定收費的具體操作情況。“現在收了多少,還要收多少才能還清貸款,是一本糊涂賬。”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公路建設籌資模式待破冰
除了賬目的模糊,我國公路建設面臨的更關鍵的問題在于,多年前形成的多方籌資的建設運營模式,逐漸變得不再適應經濟發展。
雖然“借貸修路,收費還債”的融資模式,使我國很快邁入世界公路里程大國行列,但投資主體的錯位導致了公路收費“奇聞”頻出。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隨著中央財力資本的雄厚,為加快道路建設,國家層面應多投入一些錢用到公路民生項目上來,而不是將成本轉移到企業與百姓身上。“這個模式還要不要繼續搞下去?據我了解,包括交通部在內截至目前尚無深入的研究。”而且,在投資模式的改革過程中,將受到既得利益群體的阻礙,就像銀行,很難輕易放棄穩定可靠的貸款方,畢竟實體公路的建設壞賬風險較小。
與中國形成對比的是,作為世界上高速公路里程最多的國家,美國的收費公路比例卻很少。195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 《聯邦資助公路法案》,確立了高速公路的發展框架。根據這一法案,州際高速公路由聯邦政府按照9:1的比例出資。
其中,聯邦資金由“聯邦公路信托基金”提供,這個基金的資金87.6%來自機動車燃油稅。《聯邦資助公路法案》還規定,州際高速公路的建設和基金收入掛鉤,收多少錢,辦多少事,不靠借錢辦事。
有專家進一步指出,鑒于我國收費公路債務現狀,國家必須改變目前的融資模式,讓政府來主導投資公路建設。凡屬公路建設項目,中央財政應作為投資主體方,掌握公路投資主控權。
除此之外,還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采取立法方式,規范公路建設融資模式。比如各地高速公路中央與地方按照6∶4的比例出資,架構起由燃油稅為主要來源的“公路信托基金”等,保障公路建設有足夠的建設資金,并大幅降低流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