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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公布的消息稱,位于廣州、上海和徐州的三家商用車企業召回4518輛車。商用車企業再次進入召回行列。在商用車業,提到車輛召回,往往被視為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對產品召回一事向來諱莫如深。
汽車召回創新高 商用車只是小配角
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通告顯示,2015年召回汽車226次,涉及缺陷汽車554.85萬輛,召回次數同期增長29%,創歷史新高。而這其中只有8次涉及商用車召回,與乘用車召回次數相比,商用車召回可謂是微乎其微。
記者注意到,在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中心發布的公告中,從2013年到2015的3年里,有21次涉及商用車的召回事件。其中,2013年有6次,2014年出現3次,2015年超過前兩年的總合,共計10次。
近3年的召回中,雖然2013年的商用車召回數量多達18012輛,但僅占召回總數的0.37%,2014年和2015年就更少。此外,從召回的品牌來看,國內品牌每年的召回數量差別很大,進口品牌則顯得比較平穩。綜合考慮各種因素,2013年召回數量多,與《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的正式實施有很大關系。2015年雖然召回次數翻倍,但涉及同一品牌的不同批次,因而相關的總體品牌數并不多。
召回將步入常態 商用車企仍談“召”色變
從今年1月1日起,已開始實施新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其操作性更強、職責更明確、監管手段更靈活。該辦法實施將使我國銷售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步入常態。
“召回并不是什么見不得人的壞事,可避免企業遭受更大的損失,是一種補救措施。” 對于商用車召回,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家譚秀卿表示。他認為,從一定程度上講,車輛召回是促使企業提升質量的有效方式,但這種方式的推廣需要用戶和車企的理性認知。在整個車輛召回程序中,缺少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召回災難。
相對于西方國家成熟的召回制度,只有十幾年實踐時間的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在觀念上則顯得有些滯后。
汽車召回制度始于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隨后日本和歐洲各國陸續建立起汽車召回制度。而我國汽車召回制度2004年才開始實施,當時還僅限于乘用車領域。2009年9月1日,我國正式對貨車實施汽車召回制度,但收效甚微。
2013年1月1日起,《條例》正式實施,明確將商用車納入其中。就在《條例》正式實施的3天前,有商用車企業發布了國內卡車品牌的第一起“召回令”。不過,很多商用車企業還是有些談“召”色變,主要是怕人詬病自己的產品有缺欠,或被競爭對手說質量有問題,面子上不光彩。
制約因素多 商用車召回需多方努力
“在車輛召回上,商用車與乘用車有很大區別。首先性質不同,乘用車是消費品,商用車是生產工具;其次,商用車召回的制約因素也比較多,商用車購入后,很多車輛要進行二次加裝,有很強的技術要求。另外,國家法律法規對商用車召回缺乏明確的界定,操作起來相對繁瑣。”東風股份一位負責人說。
陜重汽汽車工程研究院副院長總工程師邵國強則說出了企業的擔憂。他認為,這種擔憂是因為缺乏獨立、公正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造成的。商用車作為一種營運性的工具使用,其需求與乘用車有區別,商用車的召回更復雜。商用車以盈利為目的,假如一些客戶買車后,因為經營狀況不好,就找理由讓企業進行車輛召回,這對企業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此外,召回成本和整個行業的滯后發展,也是企業較為關心的問題。華菱星馬營銷分公司副總經理方毅表示:“商用車召回是一種進步,但不論是體系管理,還是技術管理方面,商用車都滯后于乘用車。商用車很少召回,一個主要原因是缺乏這方面的認識,特別是在技術、體系管理方面。”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顧問杜芳慈也表示,國家加強汽車召回管理,對公眾、企業都是好事,企業的產品能得到不斷改善。全世界沒有一個大品牌的汽車企業沒有經歷過召回的。從長遠來看,召回事件反而改善了產品品質,也提升了品牌形象。
接受采訪的專家表示,一般而言,國外用戶認為廠家主動召回,為用戶消除安全隱患,是廠家高度負責的表現,從而對廠家的品牌形象更加信任。國內一些用戶則認為廠家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對于這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從根本上講,我國的商用車召回體系還不夠健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商用車企業如何應對召回?“這也需要汽車行業專家進一步討論,因為商用車涉及的范圍更大,技術方面也更細化。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它涉及不同行業、不同客戶。同樣一個方法在自卸車上適用,但放到物流車上就可能不適用。同一種車型在我國南方和北方的技術應用方案不同,對車輛的使用程度也不同。此外,各地的路政和運政的管理也存在差別。”方毅說。他認為,要完善商用車召回,這些復雜的因素都要考慮進去,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以平常心看待商用車召回
無論企業愿不愿意召回,我國的商用車召回制度都在不斷推進。召回制度是維護汽車行業穩定發展的重要武器,但這種武器只是外在的助推力,企業產品要經受住市場的考驗還需苦練內功。
縱觀國外的商用車發展史不難發現,越是知名的商用車廠家,在對待召回問題上就越坦然,召回不是質量差的代名詞,而是企業能正視產品缺欠,及時改進的表現。召回的背后是企業不斷完善產品,不斷提高產品品質和性能的不懈追求,無論對于車企還是用戶,都是負責任的行為。
對比國外已經常態化的商用車召回,我國商用車企業在召回時顯得有點放不開“手腳”。在國外,已經形成了一種國家鼓勵企業召回-用戶正確看待召回-企業積極主動召回-召回推動工藝進步的良性循環,而這一良性循環的最終受益者正是商用車用戶本身。 對此,企業和用戶都要以平常心看待召回。
我國的商用車召回處于不斷完善的發展階段,制度的完善和健全不僅需要政府強有力的推動,也需要企業的自覺和付出,更需要用戶的理解和支持。只有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實現既有效維護用戶權益,又能提高企業產品質量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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